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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查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1年12月14日反馈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意见,共2个方面7个问题。为切实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现状,聚焦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价格违法行为、粮食质量安全、运输物流监管、粮食仓储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制止粮食浪费情况等问题,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以主动认领的自觉、担当负责的态度、整改到位的韧劲,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推动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深刻认识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的重要意义,对照问题清单,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依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着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全力维护全区粮食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三、反馈意见及整改措施

(一)反映党委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坚决扛起抓粮食生产经营、保粮食安全的重任,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切实履行涉粮领域监管责任,坚持以“抓粮源、稳市场”秩序为中心,以提升市场粮食日常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层层落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制,把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做细、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张进、李振洪、李君

责任科室:办公室、食药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整改期限:2022年2月

2.涉粮风险隐患纠治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涉粮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排查粮食市场经营风险,保障粮食市场安全供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涉粮风险隐患得到根治;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重大节庆假日专项整治、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粮食供应、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商超、粮油店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联合医疗机构通过上门“移动式”体检方式,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迅速办理健康证件,实现精准服务,有效化解健康证过期问题。

责任领导:李振洪

责任科室:食药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整改期限:2022年2月

3、粮食安全法治宣传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利用“3·15”“12·4”“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展板、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模式,结合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方式,面向辖区社会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结合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等工作安排,通过普法上门、送书到手等形式,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倡导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在全区向餐饮服务提供者、广大市民发出《“制止餐饮浪费养成节约习惯”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树立“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理念,养成节约文明消费习惯,坚决制止舌尖上的浪费行为。

责任领导:李君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食药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整改期限:2022年2月

(二)反映监管标准、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安全源头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科学制定粮食市场监督检查计划和细则,防范化解粮食加工、流通各环节风险,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和频次,同时增加粮油抽检批次,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涉粮单位特别是以粮食为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粮油店、大型商超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着力维护良好的粮食市场秩序。三是聚焦涉粮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消费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李振洪

责任科室:食药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整改期限:2022年2月

2、日常监督检查不深入、不彻底。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粮食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米袋子、菜篮子”等食品安全指标的检验。加大执法力度,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二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法治宣传。督促粮食企业落实落实责任,教育引导粮食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临期、过期食品及时处置、销毁,确保不流入市场。三是督促粮食经营主体改善经营环境,积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升级改造,着力改善企业“老、破、旧”现状。宣传升级改造对提升企业形象、增加产品知名度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从生产车间设计与建设、生产设备升级、生产工艺优化、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技术指导。

责任领导:李振洪、李君

责任科室:食药监管科、质量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整改期限:2022年2月

3、落实粮食价格公开要求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监管职责开展工作指导,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求经营者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摆放整齐,对不同价格、不同大小、不同规格应标尽标。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把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作为明码标价工作的切入点,加强引导,广泛宣传,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经专项整治仍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快、依法处置,公开曝光,切实维护我区市场良好秩序。

责任领导:李振洪

责任科室:食药监管科、市场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整改期限:2022年2月

4、行业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加强执法人员对粮食安全及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工作效能和专业技术能力水平。采取轮岗轮训、混岗实战、开展执法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有效督促和引导监管人员由“应知应会”向“行家里手”转变,打造全科队伍。协调争取上级支持,优化各专业干部队伍建设。

责任领导:李君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食药监管科

整改期限:2022年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由局党委统一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落实。各责任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主动研究整改工作,推动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责任部门要针对反馈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行动、时时有进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督查督办、联络协调等制度,对工作进度、整改实效进行督办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及时发现典型问题、共性问题,注重总结普遍性规律,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解决根本性问题,形成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

附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长:张进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振洪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胡清萍     办公室负责人

 芳     食药监管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方明质量监管科负责人

周莹市场监管科负责人

陈斌     团城山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程新华     下陆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伟     东方山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食药监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责任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主动研究整改工作,推动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责任部门要针对反馈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行动、时时有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