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长乐山工业园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长乐山工业园区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园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一网(下陆区人民政府网)、一微(首善下陆微信公众号)、一屏(园区电子显示屏)、一栏(政务服务公开栏)”等为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的权威、规范、有效、及时发布,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园区工作职责,围绕着重大项目建设新闻报道50余次、民生保障、就业办事指南类信息300余条、常见问答类信息40余条、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发放宣传手册300本,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健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范围、程序、办理、反馈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公开发布信息,均由发布者初审,经局办公室进行复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不泄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园区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政策文件7条,行政处罚4次,行政事业性收费35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园区2021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园区2021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园区针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问题,在2021年度切实增强信息报送意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逐步实现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2021年度园区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

今后,园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黄下政办〔20205号文件精神,收到市、区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市会办件1件,区主办件2件,区协办件1件),在园区和各协办单位的合力推动下,目前市、区政协委员提案涉已全部办结,面复率达100%,主办件办理答复满意率100%1件会办件、1件协办件已全部按照时间节点统一回复至主要承办单位。

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策文件7条,园区规划信息2条、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3条、产业项目信息7条、机构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策解读1条,推进决策预公开工作落实,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信息1条。

2021年,园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