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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安局下陆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始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下陆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所作的重要训词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以政务公开促工作落实、促执法规范、促为民服务。

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年通过下陆区政府网站政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8条,通过“首善下陆”、“平安黄石”、“下陆公安”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中运用文字图片等方式发布动态300余篇,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深刻关切群众生活公开工作动态警务生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依托“湖北网上公安局综合审批系统”、“市长热线”、“12389”等信息平台,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协助下,完善各主体的受理和办理入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送达、归档机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公文转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前置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公文制作发布审核制度,从源头上把好信息公开关卡,确保警务信息日常管理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分局各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要求对案件受立案处罚情况进行依法公开。2022年度通过“下陆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信息174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全半年执法质量考评和全年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增加办案信息公开情况的考核内容,以检查促工作,进一步推进办案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案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集体责任追究和个人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办案信息公开义务的、公开的办案信息错误、不准确且不及时更正,或者弄虚作假的、公开不应当公开的办案信息且不及时撤回等行为,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应当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分局督察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责任追究方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通过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相关情况,提供法律法规和点对点案件查询服务,不断提公安执法服务的透明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7

行政强制

13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针对上一年公开机制不健全、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2022年我局健全了公开机制,明确分局指挥中心作为信息公开机构,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办事效率。

(二)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计划。2022年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是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不足;四是信息公开功能性创新发展有待提升。

下一步,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将按照市、区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聚焦民生需求和群众期盼,推动政府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内容形式便民高效,群众知晓、满意率进一步提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推动政府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对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方面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政策文件2条,重点领域37条,“回应关切”信息2条、其他信息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