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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 改革的指导意见

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标、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1、改革目标。建立教师资源统管统用、合理流动、均衡配置的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改革,要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师队伍管理、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3、实施范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完善教职工编制与岗位管理机制

4、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培养平衡”原则,结合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及时核定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编制总量;对规模较小的学校,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按 “退”原则补充教师。

5、合理确定学校编制。教师编制总量核定后,根据学校实际,均衡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并根据学生人数变化情况进行微调。保障规模小学校教师资源配置,确保各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杜绝各类占用义务教育教师编制行为,确保“专编专用”。

6、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办法。编制和社部门要建立教职工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门要综合骨干教师占比、学科结构、年龄及职称等因素,确定各学校岗位结构;根据学校编制和岗位变动情况,做好统筹调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学校岗位设置方法,对在薄弱学校任教的骨干教师、紧缺人才,经编制和人社部门批准,实行区内调剂。

7、统筹全区教师招聘工作。教师招聘由区委编办按学校所需教师数核定各学校教师招聘人数,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协同组织实施。全区教师实行统一招聘,根据招考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相关学校。

三、改革校长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办法

8、深入推行校长聘任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和副校长人选按相关程序产生后,由教育部门聘任和管理,每届聘期3年。

9、加强校长考核管理。完善学校办学水平分类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度由区教育局组织专班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校长比较绩效发放和交流聘用的依据。

10、规范教师聘用管理。“下陆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实行聘用管理,建立聘用关系,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学校按照教学实际安排教师岗位,依法与教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11、加强教师考核评价工作。聘用学校应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师德、师能、绩效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调整、比较绩效分配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12、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探索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教学质量等综合考核的末位淘汰制,建立以转岗、离岗培训、解聘、辞聘为主要途径的教师退出机制。对不适应教学工作的,在不超出学校岗位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转岗。对教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离岗培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服从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安排和调剂。对严重失德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按《黄石市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亮牌管理”办法(试行))(黄教规[2015]1号)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退出教师编制。

四、深入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3、明确教师交流轮岗范围。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应当参加交流轮岗。教师每次参加交流轮岗年限应不少于1年。教师在薄弱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鼓励教师在薄弱学校长期任教。

14、拓宽教师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深化“联校制”改革,推进教师在联校内部交流轮岗常态化。选拔规模较大学校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帮助薄弱学校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15、完善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由规模较大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在量化考核时予以加分。对在薄弱学校任教(交流、轮岗)3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定期表彰一批交流轮岗教师或长期任教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薄弱学校教师的浓厚氛围。

16、建立教师交流轮岗的约束机制。

三年内没有交流经历的教师不得在区内调动。推荐为县级以上评优评先对象的教师,申报县级以上名师、突出贡献专家、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须有薄弱学校任教 (支教、交流)经历。对交流期间表现突出,业绩明显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予以倾斜。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将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支教、交流)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教师,岗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聘用到中级以上岗位的教师,须有薄弱学校任教一个学年度或者两个学期经历。

17、落实区名师的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下陆名师工作经费补贴制度并纳入财政预算。

五、切实加强对“区管校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8、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 “区管校聘”改革领导小组,实行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实施,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共同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改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做好校长教师聘用管理,统筹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对“区管校聘”改革和教师交流轮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人社部门要在“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称评聘、教师招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负责教师的岗位聘用和工作安排,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和奖励性、比较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

19、着力构建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深入宣传“区管校聘”改革相关政策,争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教师队伍整体稳定的关系。建立教师“区管校聘”和交流轮岗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合理流动权益。

20、加强监督考核。将推进“区管校聘”和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学校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学校办学水平、校长管理评价的重要指标。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教师交流工作的具体办法,细化具体目标,明确任务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备注:薄弱学校张家湖小学、袁家畈小学、铁铺小学、有色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陆家铺小学、长乐小学、黄石实验中学小学部(柯尔山小学)下陆中学和肖铺中学。另,区撤销学校全部为薄弱学校。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