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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陆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3568 发布日期: 2022-03-26 发布机构: 下陆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文件分类: 社会发展 所属机构:
下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陆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下陆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3月26日
《下陆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6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以服务市场主体为中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深化流程再造,建立联动机制,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集成为一张载明各单项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建立“一证准营”的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打造下陆首善营商环境。
二、改革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宿餐饮、旅游休闲、母婴健康、游艺娱乐等业态中,首批选取20个高频行业(见附件1),试点“一业一证”改革。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范围,分批分步组织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整合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在不改变各相关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前提下,对一个行业所有涉企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简并申报材料,实行“一表申请”。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将一个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告知承诺制。
(三)优化受理流程,实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下陆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线上“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线下“一窗受理”、“统一出件”。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不见面审批。
(四)合并核查程序,实行“一次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由行业牵头部门统筹组织、部门联合,实行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五)再造审批模式,实行“一并审批”。依托“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各有关部门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采用短信提示等方式及时告知申请人相关许可证办理情况。
(六)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集成有关单项法定许可证信息。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加盖“下陆区行业综合许可专用章”字样的印章。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全区范围互认、通用。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同时,一并发放相关许可事项的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综合审批制度规范。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牵头部门会同各协同部门制定改革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梳理集成一个行业中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审批模式下的审批、服务、监管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各协同审批部门)
(二)推进综合审批系统建设。依托“一事联办”平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做好全省通用的“一业一证”综合审批系统培训工作,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并审批、统一出件等功能。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在线办理,自主打印行业综合许可证和有关单项法定许可证。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业综合审批和监管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对制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及时将其归集到省电子证照库。广泛推行市场主体电子亮证应用,为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持证企业跨区经营、上网经营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各协同审批部门)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各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各协同审批部门)
(四)强化法治保障。各相关部门梳理“一业一证”改革措落地实施、复制推广等涉及的法律法规,对需要暂时调整适用的,会同区司法局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级有关部门暂时调整适用。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固化改革成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协同审批部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依职责协同的“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各部门“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指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改革主阵地作用,落实各项保障,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指导协调。区级牵头部门和各协同部门要积极支持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及时响应改革诉求,帮助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帮助提升“一业一证”专窗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建立“一业一证”审批平台推进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一业一证”改革经费投入,确保各部门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一业一证”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广泛了解改革目的和做法,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1:下陆区“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
附件2:“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
附件1:
下陆区“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
序号 | 行业名称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牵头部门 | ||
1 | 便利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乙类非处方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超市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乙类非处方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3 | 饭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市或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
4 | 小餐饮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5 | 烘焙房/面 包房/蛋糕 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6 | 咖啡店/茶馆/奶茶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7 | 酒吧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8 | 母婴用品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9 | 健身房/健身馆(含游泳馆)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0 | 美容美发店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1 | 药店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零售)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2 | 宾馆/酒店/旅馆 | 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 | 区公安分局 | 区公安分局 |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排水许可证 | 区建设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市或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
13 | 书店 |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 区委宣传部 | 区委宣传部 | ||
出版物网上发行备案 | 区委宣传部 |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4 | 电影院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区委宣传部 | 区委宣传部 |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5 | 歌舞娱乐场所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6 | 游艺娱乐场所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7 | 网吧/网咖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 区公安分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8 | 农资经营店 | 农药经营许可(非限制使用农药) | 区水利和湖泊局 | 区水利和湖泊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9 | 宠物店/宠物医院 | 动物诊疗许可 | 区水利和湖泊局 | 区水利和湖泊局 | ||
兽药经营许可证(非生物制品类) | 区水利和湖泊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20 | 现场制售食品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黄石市烟草专卖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附件2:
“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