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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下陆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部门解读】《下陆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街办(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下陆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9日


下陆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

实施方案

根据《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指示,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