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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下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黄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于2016年4月份起草《黄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送审稿)》,并报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区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5月6日正式发布实施。

三、工作目标

逐步完善适应我区实际情况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方式以及处置程序,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四、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各个环节,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政策关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下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