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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报告

 

区监委:

你委的《监察建议书》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低保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挤占现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固定资产采购、登记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了监察建议。为切实抓好监察建议落实,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整改责任

监委的监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组对此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监委的监察建议,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监察建议落实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民政事业发展。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为确保监委的监察建议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段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并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专班由分管副局长,局综合办、社会救助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根据监察建议,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实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落实情况

(一)“低保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挤占现象”的落实情况一是制订《下陆区低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低保资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二是加强低保资金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相关政策、数据等信息,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审批和资金发放的公示制度,确保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实现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城乡低保资金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完善资金支付和发放管理,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低保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区财政局的定期对账工作;五是加强培训,对区低保中心、救助站、街道办事处社区的低保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和低保业务知识培训;六是严肃问责,对违规使用低保资金的行为和有关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固定资产采购、登记等制度不健全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固定采购、登记制度规定,对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登记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进行登记;三是制订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规范报账行为,严格审核把关督促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认真、仔细审核报销凭证,只有完整、完全符合固定资产采购、登记的费用才能报销。

局党组将以这次监委的监察建议落实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以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落实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取得实质性成效,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