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印发《2021年下陆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

现将《2021 年下陆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下陆区司法局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下陆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下陆、确保全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 坚持政治引领,旗帜鲜明强化党的绝对领导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为主体,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推动政治轮训全覆盖,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净化政治灵魂。

2.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局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政治机关定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自查工作。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高度统一,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工作安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工作和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发展。

4.建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用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健全司法行政干部素质能力培养机制,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表彰奖励,增强干警获得感、荣誉感。

5.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效能。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 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为基层减负等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闭环责任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和“十进十建”活动,加强“以案为戒”警示教育。

二、坚持全局谋划,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

6.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培训研讨活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协调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实际成效。

7.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委员会及办公室议定事项、工作部署督办落实机制,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严格落实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等制度。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突出平时工作实绩,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8.抓好法治督察工作。制定法治督察工作办法等制度,突出法治督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本年度法治督察工作部署,创新法治督察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治督察权威和效能。

三、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以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强化营商环境制度供给。推动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严格依法审查涉企涉市场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回头看”,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0.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查以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协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按要求配合做好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工作。

11.准确把握执法力度和温度。根据市局部署,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坚决杜绝利益驱动式、选择式执法。全面推行“免罚清单”制度,探索将更多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首次不罚”清单,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大涉企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评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推动行政裁决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平等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12.提高法律服务精准度。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订单式,个性化法律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办事由“找关系”向“讲法治”转变。

四、坚持一体推进,善作善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3.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下陆样板”。积极参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求实现突破,推动以点带面引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14.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积极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社区法律顾问等制度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15.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建立我区街道行政执法目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纵深发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序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指导监督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发工作。

五、坚持服务民生,真抓实干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6.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下陆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科学编制下陆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17.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创新发展,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需求最迫切的法律服务产品进驻三大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做实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考评体系,通过案件质量评估、结案回访等形式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进一步打造社区律师升级版,探索建立律师值班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三员”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全链条、集约式”法律服务。

18.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领域行业监管,及时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9.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组织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全面提升普法精准性、实效性,制定“法律六进”普法内容指导性目录,适时引入普法成效第三方测评机制。进一步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下陆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打造具有下陆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六、坚持安全底线,凝心聚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下陆

20.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建党100周年等敏感时间节点的维稳工作,坚决消除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情监测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和主导权。

21.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社区、街道、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指导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在涉自然资源、物业管理、金融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改进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压实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重点人员管理。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

22.确保监管绝对安全。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场所安全监管要求,压实防控责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督管控帮扶措施,严防脱管漏管。指导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

七、坚持重点突破,守正创新推动司法行政改革

23.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省司法厅部署,整合区直各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度,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

2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省司法厅部署,组织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按照“2+N”(2名政法专编+N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模式,确保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按要求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强化司法行政业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坚持靶向发力,动真碰硬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25.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系统综合治理,坚决清查整治“纸面服刑”等司法领域顽瘴痼疾,深入查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破除内部管理潜规积弊,坚决清除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锻造司法行政铁军队伍。同时,要扎实做好文明创建、综治、信访、保密、档案、理论调研、信息报送、宣传报道、“双千”服务企业、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工会、老干、妇联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