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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陆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三规划两方案”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推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的突破之年,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今年全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着眼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水平安全,积极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为推进黄石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坚持法治引领,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

1.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召开十四届中共下陆区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各协调小组会议。健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的运行机制。

2.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坚持开展专项述法和现场评议,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率达100%,及时反馈述法和评议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

3.统筹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做好 2024年新一轮先行区创建工作。积极申报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项目,确保改革事项全面推广、落地见效。

4.全面推动“三规划两方案”落地生效。迎接“三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和实地督察,针对短板弱项建立台账清单,加强督办、有效推进全面落实。

5.强化法治建设督察考核。修订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统筹压实法治建设各牵头单位责任。聚焦区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专项法治督察;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切实督办一批、移送一批问题线索。

6.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结合实际落实《湖北省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举措及分工方案》,落实一批法治改革项目,推动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7.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包括对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后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把握主体工程,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8.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9.做实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一体四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覆盖。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好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10.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宣传实施,持续拓宽复议申请渠道,注重典型案例引导,运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手段,实现“办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将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调联动,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稳妥办理涉行政协议、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新型案件,确保“接得住、办得好”切实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树牢底线思维,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1.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理,加强“去极端化”教育,严防各种非法组织的渗透和破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系统内党员干警网络行为,扎实开展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专项检查,严防失泄密案件发生。

12.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强化系统观念,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作为一个整体来抓,形成内部闭环。持续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监督管控帮扶措施,积极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持续推行《下陆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期间的教育帮扶,严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13.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主动对接综治网格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和地缘优势,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形成调解合力。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因地制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大互联网、新业态等领域调解工作力度。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4.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实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以推进预防性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化服务民营企业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持续扩大减、缓、免收费的优惠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加强信息化支撑,为人民群众提供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

15.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制度。对标“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要求补齐短板,积极参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继续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挖掘本地法治文化资源,积极打造富有下陆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16.夯实法治基层基础。贯彻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加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完善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17.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完善业务数据目录化管理,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视频咨询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平台等应用力度,推动更多智慧法治成果全民共享。

五、强化政治建设,着力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8.锻造政治过硬的铁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努力构建大统战格局,筑牢国家安全防线。不断夯实党组织建设,形成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品牌。

19.锻造作风过硬的铁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开展“一下三民”,坚持“四下基层”制度,局领导班子要积极申领1-2个重点调研课题项目,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民生事项清单,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干部要干、作风要实、律己要严”的浓厚氛围。

20.锻造能力过硬的铁军。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和司法大讲堂。结合创文、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文化展示等,积极参加各项集中培训,运用好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鼓励大胆干事创业,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

21.锻造清正廉洁的铁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四级纪委全会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领导班子政治体检。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严格队伍管理,扎实开展党纪教育,集中开展纪律教育和王新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促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纪禁令,加大内部纪律作风等监督力度,及时通报结果,发挥警示作用。

同时,要扎实做好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双千”活动、理论调研、档案、保密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