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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当年,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改产业〔2019〕1762号),明确到2025年形成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逐步提高,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两业融合”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2022年1月,根据《湖北省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鄂发改服务〔2020〕417号)文件要求,省发改委启动了第二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申报工作,我局积极向上申报争取。5月12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湖北省第二批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试点名单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2〕178号),下陆区获批试点县市区,为我市唯一入选的县市区。

二、工作目标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顺应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趋势,引进和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铜精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与现代物流、软件信息、研发检测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新业态、新模式和新路径,促进产业聚集发展、融合发展和彰显地域特色,“两业”深度融合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计划

(一)筹备启动阶段

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统筹管理,成立下陆区“两业融合”试点专项领导小组,制订“两业融合”试点工作方案,重点工作及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

根据《下陆区“两业融合”试点工作方案》,按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试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督查考核,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试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各项试点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整改完善和总结宣传,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检查,对下陆区“两业融合”试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总结“两业融合”试点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推广成功经验,巩固试点成果,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下陆区“两业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将“两业融合”发展纳入全区重大工作安排,加强“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项目引进和工作推进。

(二)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抢抓国家旧改、城市更新等政策新机遇,为“两业融合”试点腾退空间。

(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效能革命”,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服务效能。持续深化“周六工地日”、“双千”等服务制度,精深服务“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全程帮办解决问题。

(四)加强资金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拟制定出台区级产业专项扶持政策。结合省市政策,优先支持、精准扶持“两业融合”企业。

(五)加强科技人才保障。建设一批优质的大学生见习基地。与高校开展校友招商、人才培养、创业孵化等全方位合作,推动产业资源共享。为“两业融合”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政策关联:关于印发《下陆区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