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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下陆区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政策关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下陆区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18年以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印发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关于印发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集中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50 号)等文件,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

2022年,我市印发《黄石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数占比不得低于80%,街道和社区服务场所事项应100%入驻并采用综合窗口模式提供服务。

当前,我区“一窗通办”事项比例仅为 61.13%,低于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部分单位还以“部门”设窗,导致窗口人员忙闲不均,综合窗口改革进程缓慢。

综合上述情况,为解决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急需推行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

二、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工作专班赴市民之家、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政数局现场考察学习“一门一窗”改革工作经验。3月下旬,我局在前期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下陆区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33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来自3家单位7条意见建议,已采纳4条,未采纳3条,未采纳部分均已向反馈单位沟通说明。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和经费保障6个方面。

(一)《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2023年6月底前,实现区本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无差别受理;全面实施以“受审分离、综合服务”为核心的更大范围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

(二)《方案》确定了主要工作任务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整合窗口工作人员。

(三)《方案》明确了综合窗口、进驻窗口部门以及区政数局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了权责边界。

(四)《方案》规划了改革实施步骤:通过倒排工期的方式明确了宣传动员、事项梳理、人员选配、业务培训、窗口改造等各项具体工作的完成时限,确保在6月1日之前完成“综窗”改革任务。

(五)《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强化监督检查等三项具体工作要求。

(六)《方案》说明了全年经费预算及经费保障渠道,拟通过引入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招录12名专业窗口人员。全年总预算约 84 万元/年,由区财政局对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各事项进驻部门现有窗口人员经费支出渠道进行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进行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