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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积极倡导文明垂钓”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长乐山工业园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督导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推进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升,经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湖库塘港水体水质实现了逐年提高,但是,许多垂钓爱好者在垂钓活动过程中不注意环境卫生,抛弃的各类垃圾污染湖库港水环境、有碍观瞻且清理难度大,是影响水环境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与我区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格格不入,必须加大治理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切实改善我区水生态环境,加快提升水体水质,落实各类水体和周边环境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决定在七月份开展“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积极倡导文明垂钓”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安全文明垂钓

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将《安全文明垂钓倡议书》下发到各街道(园区),由各街道(园区)发至各垂钓经营者、渔具经营门店,对购买渔具、垂钓的爱好者进行宣传和劝导。

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可将《安全文明垂钓倡议书》转发到不涉密、不影响工作的微信群、QQ群等社交和工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巡查管控,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河湖长制巡查规范,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在日常巡查处理各类问题的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按照责任划分落实清理垃圾的责任主体,及时清运岸边垃圾,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严守水环境安全底线

各级河湖长、督导单位和民间志愿者共同做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五一湖、七一湖、彭家堑港、新下陆东港、新下陆西港等重点脱黑水体排污口治理,对全区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加强水体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青山绿水的宜居城区。

本次活动将纳入我区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相关情况和印证材料上报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附件:安全文明垂钓倡议书


下陆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安全文明垂钓倡议书

致广大钓友:

钓鱼是一项高雅的户外运动,在收获渔获、欣赏美景的同时,还可修身养性、强身健体,可谓其乐无穷。然而,细心的您会发现我们的河湖库水域环境脏乱差情况时有发生,清理工作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过了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河湖水库、塘堰岸线和水体中随处都有各种垃圾,尤其是钓位周围,食品袋、饵料袋、烟头、矿泉水瓶、残钩废线等各类废弃物的垃圾都有,水质不断遭受污染。鱼类生存水域环境卫生令人堪忧!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水生态文明高度重视,在全国全面实行了河湖长制。河流湖泊是我们美好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自然资源。而保护水生态环境是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我们共同的目标,更是人民的期盼,全区上下干群一直在努力。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与美好家园共同缔造成效,希望广大钓友自觉行动起来,注重素质提升,维护自身形象,无论走到哪里参加垂钓活动,都要争做渔业资源的保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文明垂钓的践行者。请大家携起手来,共同遵守以下倡议:

一、文明垂钓,不随地大小便、不往河湖中丢弃垃圾,每次垂钓后,主动把自己的垃圾带走;不破坏当地钓场环境,不损坏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认真履行公民义务,主动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二、安全垂钓。不在恶劣天气、高压线下垂钓,不在危险、陡峭的水域岸边垂钓,不单独到偏僻无人看管水域垂钓或夜钓。

三、不在城市河道两岸及桥梁河道占用公用通道垂钓,自觉维护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成果,不影响城市形象。

四、不在禁渔期内和保护区域内钓鱼。严格遵守禁渔期的规定;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违规钓鱼,自觉遵守保护区相关规定。

五、慎取鱼获。不钓国家保护鱼种,钓获尚未成年的幼鱼和处于产卵期的母鱼时主动放生,抑小念而积大德。

六、在江河免费钓场垂钓,提倡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不使用水下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广大钓友不用0.8毫米以下、有倒刺的鱼钩钓鱼,以免伤鱼或伤自己。

七、不乱搭乱建。不在河湖两岸设置永久性钓鱼钓台,不在水面设置钓鱼浮台, 不使用船艇、排伐等漂浮物在水面垂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八、慎用饵料。不用含有重金属等违禁药物、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诱剂、饵料,不使用禁止的活体动物饵料,提倡用天然自制饵料。

九、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发现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垂钓行为,对使用电、毒、炸、违禁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钓友能够及时予以提醒制止或向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举报。


下陆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