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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成立下陆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90731 发布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成立下陆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黄政发〔2023〕5号)《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全市医疗机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健康产业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普查的对象,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切实落实责任,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一)成立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提供本系统医院等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录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核实和认定;提供分法人单位反映新服务以及行业管理的主要业务量指标和指标解释;发文布置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督促、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参与单位清查数据审核评估、清查数据查遗补漏及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共享普查名录资料并做好相关业务指标沟通衔接;报送本系统经普信息。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经济普查数据。加大五经普工作宣传,营造有利于五经普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良性互动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卫健系统参与五经普工作的组 织和领导,成立下陆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全系统各单位参与五经普的督导、协调市五经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单位要加强与本地区五经普工作专班和专业机构的联系,主动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名录,提供分法人单位反映新服务以及行业管理的主要业务量指标和指标解释;主动配合调查机构和调查员做好宣传动员、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及时向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成立督查专班,对各地五经普机构部署的单位清查和登记调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单位五经普宣传发动、支持配合调查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确保五经普任务在本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加强质量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被各级经普机构通报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在系统内进行问责处理 。
附件:下陆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潘 婷 6577272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下陆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国兵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梦盈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国健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卫生健康
中心主任、公卫总师
毛第军 下陆区疾控中心负责人
成 员:潘 婷 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张 明 区卫生健康局医疗科科长
黄 黎 区卫生健康局公卫科科长
武 政 区卫生健康局人口发展科科长
余福恒 区卫生健康局健康办主任
赵劲松 黄石爱康医院下陆分院院长
陈 勇 湖北理工学院校医院院长
向 忠 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艳群 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吴为民 团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边 冀 新下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步云 东方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潘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