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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东方山街道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东方山街道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按要求贯彻落实

                    

黄石市下陆区东方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0日


2023东方山街道秸秆露天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黄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下陆区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我街道辖区秸秆露天禁烧和农作物综合利用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2023年东方山街道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为准则,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全面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

二、禁烧范围

东方山街道全域纳入露天禁烧范围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街道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督导、指导各社区落实具体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问题。

(二)明确责任落实。

街道成立督查组和巡查组,督查组由党政办、纪工委工作人员临时抽调组成,对各社区组织落实情况、巡查员到位情况进行逐一督导检查,每周督查禁烧工作不少于一次,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巡查组街道应急办、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临时抽调组成,应急办每日7:00-8:30在重点路段对重点点位进行巡查;综合执法中心安排专人每日16:00时开始对重点点位进行巡查,并对各社区禁烧工作情况实施日通报制

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焚烧工作负总责各社区要做好各自辖区基础性工作,摸清基本情况、种植对象及重点对象,并结合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面的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负责人及工作措施,并报综合执法中心备案。在禁烧非重点时期,各社区每月汇报一次禁烧情况;在禁烧重点时期(81日至11月1日)实行每日不间断巡查。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配制不少于3名秸秆禁烧巡查员,分置在重点点位,全天候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巡查换季农作物地块,并做好当日巡查记录。社区需为巡查员配备防火背心、打火把等,同时巡查员接受街道督察组、巡查组管理并纳入日常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各社区自行制定巡查员考核细则)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社区要成立一支禁烧宣传队,深入农户家中、下沉至田间地头面对面与农户做好宣传和思想工作。同时,充分利用LED、宣传栏、标语、广播、微信群、发放《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以及召开禁烧工作会议等形式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各社区要在重要地段,至少悬挂一条禁烧宣传横幅、召开一次居民座谈会、开展一次农作物秸秆禁烧科普活动,进一步强化禁烧意识,使禁烧成为广大居民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部门联动。

各社区要充分发动小组长、理事会成员、党员志愿者作用,组织人员值守观察辖区内有无露天焚烧秸秆情况,出现苗头,迅速处置在萌芽状态。

综合执法中心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督导,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发现焚烧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对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联系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应急办负责社区管控和指导工作,管理调度防火员和摩托车巡山员,同时,提供各类防火器具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火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严格责任追究。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纳入2023年度社区综合考核范围,街道执法中心对各社区禁烧工作进行日通报、周排名、月考核,并落实奖惩措施,对考核后两名的社区进行处罚,对排名前两名的社区进行奖励,奖惩与各社区创文经费、防火经费挂钩,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被区应急办、区城管委、区污防办巡查禁烧区域发现秸秆焚烧火点,被全区通报的,对火点所在社区进行通报批评,社区在3日内上报情况说明;凡被市环委会办公室巡查禁烧区域发现火点,被全市通报的,由分管领导对火点所在社区书记及分管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该社区年度综合考核评优按“一票否决”执行;凡被部、省巡查通报秸秆火点(黑斑)的,按照相关文件对社区负责人问责,情况严重的就地撤职。对农作物秸秆、树叶露天禁烧工作不力的、出现大面积火点、黑斑的,将由街道纪工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做好信息报送。禁烧期间,街道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上班时间值班点设在综合执法中心(值班电话:5319665),其他时间值班点设在值班室(值班电话:6577520),带班领导做好每日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值班人员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保持信息畅通,不得延误。

附件:1.东方山街道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3年东方山街道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考核细则

3.《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附件1:

东方山街道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范正雨东方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彭学文东方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员:饶福建 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占世文 社区网格服务中心主任

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占红兵 詹本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占世凯 詹爱宇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谢良仁 东方路社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陆立志 管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东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秋生 张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中心,饶福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秸秆禁烧调度工作。

附件3:

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我们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禁烧秸秆,从我做起”的倡议,严禁焚烧秸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空气质量。

一、焚烧秸秆会造成空气污染及不良影响。主要危害有:一是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2倍,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二是能见度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焚烧秸秆会破坏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二、违规焚烧秸秆是一种环境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明确规定,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秸秆禁烧是保护生态、净化环境的需要。我街道成立专门的秸秆禁烧工作组,实行巡查、值班工作制。对违规焚烧的当事人,一经发现并调查核实后,由相关部门取消违法当事人当年相关补助政策,对一切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我街道设置焚烧秸秆举报电话(0714-5319665,6577520),欢迎广大居民朋友参与监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居民朋友们,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进一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意识,从现在做起,改变焚烧秸秆陋习,坚决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美丽、富裕、文明的东方山而努力。

黄石市下陆区东方山街道办事处

综合执法中心

    二〇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