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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下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为了高效有序的做好全区突发的汛情旱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因旱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全区范围内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起草了《下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将预案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过程

20204月区水利和湖泊重新编了下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呈报城区政府,经下陆区政府同意于20204月22日正式印发了该预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个方面:

第一是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是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三是预防与预警机制

第四是防汛应急响应要求及措施

第五是抗旱应急响应要求及措施

第六是应急保障。

第七是预案应急响应后期处置。

第八是预案宣传、培训与演练。

第九是防汛抗旱奖励与责任说明。

第十是预案管理、制定与实施说明。

三、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1.国土资源·规划分局所提的修改意见已采纳。

2.区政府办、区委办公室、区宣传部、区民宗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监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交巡警下陆大队、长乐山工业园区、东方山街办、新下陆街办、老下陆街办、团城山街办、黄石文旅投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均无修改意见。


政策关联:关于印发《下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