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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
为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党建引领深化推进“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一、抓好示范小区创建,突出红色物业作用。坚持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创建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区各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落实到位。通过月度提示、定期督查、综合评定等机制,形成“一盘棋”,不断深化“红色物业”向纵深推进。
二、创新机制,促进物业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大政府引导力度,落实市级层面对物业公司的奖惩政策,引导物业公司良性竞争;二是加强对业主自治物业的指导和管理,完善业主自管项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积极协调物业企业正常物业收费的清缴,帮助物业企业良性发展;四是完善收费标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体系政策,收费项目、标准及办法以醒目方式予以公布;五是根据黄石市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和退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试行)、黄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黄石市物业企业星级考评管理办法等相关机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运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三、加强培训,引导业委会依法参与小区治理。一是扩大征信管理范畴,将小区业主缴纳物业费的行为列入诚信管理范畴,指导和加强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维权和服务管理工作,严格合同备案和业委会备案登记管理,建议社区统一规范管理小区业委会印章的使用;二是提升市民素质,通过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在不断提高业委会成员素质的同时,以文明示范小区的创建为载体,以点带面提高小区业主整体文明素质。
四、完善健全三方联动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前期物业进入、退出管理监管机制,建立全区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物业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二是健全三方联动工作机制。依托文明小区、美好家园等创建载体,按照“三方联动”方案要求,明确联动主体、联动事项、联动方式、联动流程,积极响应“社区吹哨党员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等基层治理机制,彻底破解小区治理存在的机制障碍,为和谐小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力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依托街道城管执法队伍,推进相关部门授权并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建立15分钟受理纠纷现场处置机制,防范负面纠纷影响扩大化。组建物业纠纷调解调处服务中心,加强民调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物业纠纷调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