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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而行 政府采购工作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日期:2024-03-20 来源:下陆区财政局    

今年以来,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着力进一步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多点发力,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助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实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近日,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实行下陆区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确定1-2名政府采购专办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办员业务素质,推动专办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纽带作用,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与采购单位沟通机制,提升工作便利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开展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部门(单位)自评、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单位60万元以上工程(不含依法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4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采购开展绩效评价,着力提升我区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申报黄石、鄂州政府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级评价作为2024年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两个事项,以先行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升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水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