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公租房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日期:2021-08-04
来源:下陆区住房保障局
事项名称:公租房申请
资格条件:低保、低收入、优抚对象,三类人群且名下无房产,无实有住房,无备案房产,在外租房满一年以上。
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份;
2、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低保证、优抚相关证件、残疾证、重大疾病病历、获得荣誉称号、独生子女等
3、住房资料:一、租房户:需提供租房协议;二、如果是危房的需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半年工资流水
5、承诺书
6、在社区指导下填写黄石市住房保障审批表
办理程序:以上资料原件交由租房房屋所在社区审核,复印件随同审批表一份一并交给社区。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申请人租房房屋所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