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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陆区“援企稳岗”措施 经办流程(汇编)

一、“新黄石人”一次性落户补贴

1.享受对象:对来我市城区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初来我市就业创业者须缴纳社保满3个月),选择在我市城区首次落户(含集体户和公共户)的外地户籍人员(不含大冶、阳新户籍人员)。

2.补贴发放机构:落户地所在城区人社部门。

3.受理机构:落户地所在城区人社窗口;市民之家“新黄石人”综合服务窗口。

4.提供材料:

1)《“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

3)落户凭证;

4)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5.申请时限:自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

6.发放期限:当月20日前受理的,当月统一发放补贴;当月20日之后受理的,于次月统一发放。

7.经办流程:落户地城区人社窗口受理的,先由该城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经该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发放一次性落户补贴。对于申请人同时申请生活补贴的,工作人员在询问申请人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后,应及时将本部门审核盖章的《“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扫描件发送相关城区人社窗口。

市民之家“新黄石人”综合窗口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交市民之家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在当月20日前交付落户地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当月20日后受理的,于次月20日前统一交付该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

8.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0元。

二、“新黄石人”落户生活补贴

1.享受对象:符合落户奖励条件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2.补贴发放机构: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的城区人社部门。

3.受理机构: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城区人社窗口;市民之家“新黄石人”综合服务窗口。

4.提供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落户凭证;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4)毕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申请时限:自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

6.发放期限:当月20日前受理的,当月统一发放补贴;当月20日之后受理的,于次月统一发放。

补贴连续发放期间,申请人应正常参保缴费;未正常缴费的,由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城区人社部门停发当月生活补贴。申请人重新缴费后,需重新向该城区人社部门办理申请,社保补缴到位后可补发相应月份的生活补贴。

7.经办流程: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城区人社窗口受理的,在收到落户地城区审核盖章的《“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扫描件后,由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生活补贴。

市民之家“新黄石人”综合窗口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交市民之家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在当月20日前交付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当月20日后受理的,于次月20日前统一交付该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

8.补贴标准:

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年内每年给予6000元生活补贴;

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生(或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年内每年给予3600元生活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企业和个人分别得1000元补贴

三、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1.发放对象和标准

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在黄中小微企业,以及在上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分别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吸纳就业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算。

2.申报流程

企业集中申报。每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向所在区人社经办机构集中申请。申请补贴时提供以下资料:

1.黄石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凭证;

6.招用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招用人员(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招用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黄石社保卡,银行卡激活)。

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

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毕业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工作,按照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就业生活补贴。补贴发放时间从2022年1月1 日起算。

2.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未选择在我市各区(新港物流园区)企业首次落户(含集体户和公共户)的外地户籍人员,给予 300 元/人/月的生活补贴。

(二)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我市各区(新港物流园区)本地户籍人员(含大冶、阳新户籍人员),给予 300 元/人/月的生活补贴。

(三)为更高效便捷服务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已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采取“免申即享”方式,按月发放就业生活补贴。

以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五、重点产业链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1.补助对象及标准

鼓励企业制订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计划,通过合理安排生产、发放过年红包、组织员工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留黄就业率。对我市参保规模50人以上的重点产业链企业,在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2月5日)组织员工正常上班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由企业所在地城区人社部门按照3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花名册;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2023年1月或2月企业参保凭证(参保人数50人以上);

(5)春节期间(1.21除夕-2.5元宵)正常上班员工考勤表(企业未停工停产、重点除夕到初六是否正常出勤);

(6)春节期间(1.21-2.5)正常上班员工支付加班费凭证。

六、重点产业链企业返岗交通补助

1.补助对象及标准

鼓励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通过包车等方式积极赴省内、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员工返岗。对单次组织返工满20人以上的企业,由当地城区人社部门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20-50%、最高5万元给予返岗交通补助。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花名册;

(3)外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包车协议或乘车人花名册(盖章);

(5)包车支付凭证(发票),自有车辆组织员工返岗的,提供过路费用票据,加油费用票据。

七、重点产业链企业企业赴外招工补助

1.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自行赴外开展专场招工活动的重点产业链企业,由当地城区人社部门按照省外每场次最高2000元、省内市外每场次最高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赴外招工补助。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明细册;

(3)企业赴外招工活动场次相关材料(活动协议、活动照片、活动信息报导等)及费用凭证。

八、重点产业链企业一次性稳工稳产补助

1.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保缴费人数达到2022年末人数规模的重点产业链企业,按照规模100人以上企业3万元/家、规模20人以上企业1万元/家的标准,由当地城区人社部门给予一次性稳工稳产补助。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明细册;

(3)2022年末(12月)企业参保凭证(显示参保人数100或20人以上);

(4)2023年一季度末(3月)企业参保凭证(显示参保人数100或20人以上)。

九、重点产业链企业一次性扩岗扩产补助

1.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保缴费人数超过2022年末用工规模的企业,每扩工扩岗1人,且正常参保缴费满3个月,由当地城区人社部门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再给予一次性扩岗扩产补助。同时符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明细册;

(3)扩工扩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扩工扩岗人员满3个月企业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5)2022年末(12月)企业参保凭证(显示参保人数);

(6)2023年一季度末(3月)企业参保凭证(显示参保人数)。

十、一次性人力资源服务补助

1.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送工满5人,且为我市新增参保人员,在企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由企业所在地的城区人社部门向该机构给予一次性人力资源服务补助。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花名册;

(3)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我市新增参保人员满3个月企业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十一、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市落实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政策措施推动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3〕22号)

2.补贴拨付程序及材料

1、企业填写附件1《黄石市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批表》,附件2《黄石市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花名册》,并附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人社部门在《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核验人员社保缴费信息及失业、就业登记信息。

2、申报资料报区就社中心审核、公示后予以拨付。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十二、“新黄石人”就业创业扩容提质行动一次性就业补助

1.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对今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和省外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费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补贴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市落实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政策措施推动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3〕22号)

2.补贴拨付程序及材料

1、个人填写附件《2023年“新黄石人”就业创业扩容提质行动一次性就业补助审批表》并附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人社部门在《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核验人员社保缴费信息及就业登记信息。

2、申报资料报区就社中心审核、公示后予以拨付。

联系人:余国方

联系电话:0714-6577566  13886462989

  址:下陆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人社局312

附件:

1.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

2.黄石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4.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

5.2023年黄石市重点产业链企业援企稳岗政策补助申请表

6.下陆区2023年重点产业链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人员花名册

7.下陆区2023年重点产业链企业返岗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

8.下陆区2023年重点产业链企业赴外招工补助明细表

9.下陆区2023年重点产业链企业一次性稳工稳产补助明细表

10.下陆区2023年重点产业链企业一次性扩岗扩产补助花名册

11.下陆区2023年重点产业链企业一次性人力资源服务补助花名册

12.黄石市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批表

13. 黄石市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6-24岁登记失业青  年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14.2023年“新黄石人”就业创业扩容提质行动一次性就业补助审批表

2023年下陆区“援企稳岗”措施经办流程(汇编)附件1-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