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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山工业园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

为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下安委[2023]5号)要求,结合我园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综合监管执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防范各类灾害事故,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条块结合、点线齐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督导,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要精准谋划部署、强化措施,建立信息报送、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 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指引清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两个清单"严格履职,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2、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整治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有限空间、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3、严格监督管理。各社区要持续滚动排查问题隐患形成清单,狠抓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各环节管理。对企业排查整治不力自己查不出、不上报经检查发现,以及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4、深化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工作作风、“想深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全面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细致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落实社区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社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参与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组织专题研究。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以及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巡查监督,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建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

3.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社区分管负责人要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巡查督查;定期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会,及时汲取国内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排查同类事故隐患。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相关设备设施,决不“带病运行”。

4.组织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二次装修消防开展排查整治。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凡招录不具备作业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上报街道应急办。加强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缺损、违章搭建、私拉乱接、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建筑改建、扩建及二次装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严格落实现场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防范火灾事故。

5.组织对有限空间、特种设备开展排查整治。加强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涉及的工艺炉窑、煤气柜、槽罐、人孔管道、烟道、地窖、坑、井、池以及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设备设施和场所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即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加强对场(厂)内专用车辆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6.组织对城镇燃气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燃气经营、老旧小区燃气、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等安全管控情况及使用燃气的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情况;深查彻改燃气建设、经营、输送、使用全链条风险隐患;开展独居老人、空置房等用户安全用气入户专项排查行动,切实防范居民燃气泄漏事故。

7.组织对建筑施工领域开展重点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周密辨识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污水处理作业、检维修作业、建(构)筑物拆除作业、装卸作业风险,重点整治是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及重点危险作业提级审批情况。做好“三个确认”: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资格、身体状况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确认安全防范设备、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确认统一指挥和管理人员,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尤其要开展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专项排查整治。

8.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作业前是否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外部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9.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活动。加强预案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0.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 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11.深入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学习教育。 各部门、各社区要组织实施新一轮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十五条硬措施”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专项整 治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各社区要根据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对企业、商铺等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5月下旬至8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具体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2023年9月至11月)。各社区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聚焦关键点,编制排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四张清单;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剖析问题不足,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社区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建立信息报送、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等工作机制,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专项考核。园区将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园区工作专班将适时赴各社区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要明确1名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请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园区应急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园区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二)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区域,对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并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