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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诊所换发备案凭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5324 发布日期: 2023-03-01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诊所换发备案凭证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通知,现针对我区诊所开展《诊所备案凭证》换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换发《诊所备案凭证》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30日
二、适用对象
辖区内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已取得《中医备案》诊所除外)
三、换发《诊所备案凭证》所需材料(见附件)
四、办理地址
下陆区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局窗口
五、其他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换发诊所备案凭证,因换发诊所备案凭证的单位较多,办理前需提前联系窗口工作人员,具体联系人:占霖 联系电话6577058
附件: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转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转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附件:
1、诊所备案信息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回);
3、诊所设置人、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一份。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