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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院感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07414 发布日期: 2021-11-05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 所属机构:
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院感专项督查的通知
辖区各基层医疗机构: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感防控工作,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近期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开展专项督查。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11月8日-10日
二、督查对象
辖区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检查人员名单
组 长:陈国健
副组长:张明
成 员:黄文娟、万晓芳、黄秋燕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见附件)开展自查整改,并做好迎检准备;督查结果将进行全区通报。
2、专项督查工作联系人:万晓芳 联系电话 5317368
附件:下陆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工作检查表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5日
下陆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工作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者: 检查日期: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情况 | 备注 |
组织管理 | 1、医疗机构应成立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组织并执行例会制度。 2、医疗机构应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医院感染防控方案并落实。 3、医疗机构各部门、科室应根据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科室的工作方案和流程并落实。 | 查看文件及制度 | ||
全员培训 | 1、选择合适的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制定培训方案,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感控实践者”的意识。 2、每日开展新冠肺炎院感防控现场巡查督导。 | 现场查看及询问 | ||
预检分诊 | 1、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质“入关口”,对进入人员要检测体温、扫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 2、独立设置预检分诊台,位置醒目,标示清楚通风良好。 3、预检分诊登记本记录详实。 4、配备新冠病毒肺炎健康宣教材料。 5、提供发热病人使用的外科口罩、体温表、手消毒液、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6、预检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同送到指定的发热诊室,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7、医务人员按要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穿普通隔离衣、戴工作帽、外科口罩、乳胶手套),不得穿戴防护用品离开工作区域,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8、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预检分诊内容、流程。 | 现场查看及询问 | ||
发热诊室 | 1、独立设区、远离门急诊,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有醒目标识。留观室通风、空间满足候诊人数要求,不拥挤。 2、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减少人员聚集。 3、发热诊室应配备消毒用品和消毒设备,有空气、物品和环境清洁消毒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和落实记录本。 4、发热病人登记本记录详实,可追溯。 5、有发热患者转运流程。 | 现场查看 |
普通病区 | 1、严格落实“一米线”,一医一患一诊室要求。 2、定期开展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每天两次健康监测工作。 3、患者、医院工作人员、患者陪护应佩戴口罩。 4、落实诊室及用物的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 实地查看各项登记本 | ||
职工健康管理 | 1、做好所有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工作。 2、工作人员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 实地查看各项登记本 | ||
医疗废物 管理 | 1、医护人员在集中更衣区中更换下的所有防护用品(可复用眼罩、面屏除外)均作为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应采用密闭运送,清运及时。 | 实地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