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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1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11-09 来源:下陆区民政局    

人大四次会议101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报告


建议人

王世锋

电话

18827685699

建议标题

关于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

王世锋代表:

您在区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议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 省、市在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

  1. 完善薪酬体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比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0.81.2,科学设定基础薪酬标准和岗位等级薪酬系数,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水平,逐步达到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2020年第一次套改,市城区以我市2019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为基础薪酬标准,将社区主职最低等级第7级设置为基准薪酬系数1,薪酬系数每上升一级增加0.03,每下降一级减少0.03社区工作者的对应岗位等级应发薪酬为本岗位等级薪酬系数乘以基础薪酬标准。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随着岗位等级晋升和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形成正常增长机制。今后,可对基础薪酬标准和岗位等级薪酬系数进行适当调整,由组织、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经过调研测算,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发布执行。

2.规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各区(市)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严格按照社区工作者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足额缴纳。各区(市)为社区工作者全员缴纳公积金,缴费基数严格按照社区工作者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个人和单位公积金原则上统一按10%的比例缴存。关心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按规定发放女职工卫生费,参照街道干部标准定期组织体检,建立社区工作者调休轮休制度,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提倡依法申请加入本社区工会组织,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二、根据区统一安排7区人社局对我区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完成了《下陆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现状及发展建议》的调研报告,报告中:“人员薪酬待遇情况:主职干部年人均收入61015元(月平均工资收入5084元),副职干部年人均收入54666元(月平均工资收入4555元),社区委员年人均收入51089元(月平均工资收入4257元),社区各类专职工作人员40130元(月平均工资收入3344元)。

二、由我局代拟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求: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比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0.81.2倍,科学设定基础薪酬标准和岗位等级薪酬系数,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水平,逐步达到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补充津贴由主职津贴、学历津贴、职业津贴三部分组成。按照社区“两委”正职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主职津贴。根据社区工作者受教育程度,按照大学本科学历每月1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学历津贴。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10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2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严格按照社区工作者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足额缴纳。为社区工作者全员缴纳公积金,缴费基数严格按照社区工作者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个人和单位公积金原则上统一按10%的比例缴存。文件下发后,我局会履行民政职能,联合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做好社区工作者的待遇落实工作。

十分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  复

办复类别:B




承办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