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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3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12-30 来源:下陆公安分局    

赵志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32号建议中提出: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购房、买车、报考等等都需要登记个人真实信息),但个人信息暴露给人们带来的骚扰电话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让人忍无可忍。无穷无尽的骚扰电话,不分白天与黑夜,不分工作日和休息节假日,建议严管严惩。

您的建议,我们作为公安机关深感理解。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否认有单位及个人故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导致违法犯罪分子向他人实施骚扰电话、通过骚扰电话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查阅下陆地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的警情数据,此时段下陆公安分局共接到涉及骚扰电话、电话诈骗各类警情83起。经梳理此83起警情,存在多次拨打电话(或骚扰电话)的警情19起,此83起警情,我们下陆公安分局均已如实立案。

针对这83起警情,特别是其中的19起警情,我们通过认真检查:所拨打的电话均为外地电话号码,未发现黄石本地的号段、未发现黄石本地存在故意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单位及个人。虽如此,但我们下陆公安分局认为:

1、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并未发现黄石本地存在故意泄露公民隐私的单位及个人,所接报的警情均已上报市局。近几年,电信诈骗、骚扰电话存在一定高发的态势,在公安部的部署下,各地均成立了“打击电信诈骗专班”(俗称“电诈专班”),我市、下陆公安分局也相应成立专班。我相信,在公安部的领导下,电信诈骗、骚扰电话的发案势头一定会降下去;

2、我们将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宣传故意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法律后果,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实施电话诈骗、电话骚扰的高压态势,进而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围;

3、针对已立案的涉及电信诈骗、骚扰电话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下陆公安分局一是加大侦破力度,破获一批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违法犯罪露头就打;二是结合实施电信诈骗、骚扰电话的号码,联合电信部门采取销号的措施,还社会安宁;

4、我们也知道,有的群众接到诈骗电话、骚扰电话因工作、生活繁忙并未报警。在此,我们也希望人民群众对此及时报警,为公安机关打击故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骚扰电话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


承办单位:下陆公安分局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