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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李园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后解决房企现金流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疫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在湖北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市、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企业疫后重振,实施多项有力措施:
1、湖北省人民政府于4月20日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鄂政办发〔2020〕13号),有效期暂定6个月。从调整监管措施、降本减负、财政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17条政策措施。适当调整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降低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完善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服务;适度降低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此外,房地产企业还可以享受到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等优惠政策。湖北还将通过用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房租赁企业等予以支持。
2、我市住建部门今年大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了一系列优化措施:
一是在房地产等房建工程项目建设审批中,推行“容缺办理”“承诺办理”机制,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发证,在疫情解封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二是减轻建筑施工企业资金负担,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将疫情期间企业用于防疫防控用品物资费用纳入文明施工计价范围。
三是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根据企业的诚信评级、经营状况、项目工程进度情况,适当降低重点资金监管比例。2020年10月1日之前,各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底资金比例降低至2.5%。
四是2020年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开发投资额达到25%以上,且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1/4以上、多层(含六跃七层)及低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额替换监管资金。对提供有效保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解控相应额度的监管资金,为企业使用监管资金提供新渠道;对符合拨付条件的监管资金,即报即批,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3、今年下陆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融资,助力企业疫后重振。3月我区首轮启动“银企对接”,创新开启“金融超市”的融资模式,组织金融机构来我区“开店”,以惠企贷、扶持贷、复工复产贷相结合,满足各类企业资金需求,吸引了110余家企业前来参加,现场签约就达1.55亿元;4月至5月中旬,融资工作持续发力,连续组织4场银企对接活动。辖区内10余家银行机构积极响应,灵活运用扶持政策,针对不同类型企业,推出了多款金融产品,鼎力支持企业受疫情影响而急需解决的融资需求。截至目前,工商银行、湖北银行、农商银行等下陆支行已为辖区80家企业放贷21.46亿元,其中新增贷款15.36亿元,续贷6.097亿元,为下陆区的实业发展灌入了金融“活水”。
感谢长期以来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下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