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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8-10 来源:下陆区科经局    

韩宇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推进《湖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落地执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湖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立法加快推进“网络强省”建设,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黄石市及下陆区高度重视电信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工作,2020年6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22号),从加强5G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资源开放共享、简化5G建设审批手续、加强基站电力供应保障、严禁违规收取费用、加强5G通信设施保护、推进重点区域场所网络覆盖、加快5G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等8个方面,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原则,积极推动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同年10月,市委印发《黄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全市5G基站超过4000个,实现全域及重点产业园区5G网络覆盖。

截止2022年底,我市深入实施网络设施强基行动,获批2022年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市,扩规修编了《黄石市5G移动通信基站布点规划(2021-2025)》,全年新建5G基站1120个,累计超过3500个。网络基础设施发展整体水平和万人5G基站平均数量均处于全省前列。

经信部门作为通信运营商的对口联系部门,下一步将根据您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和通信企业开展工作调研,结合黄石地区实际,形成调研报告,供市政府决策,力争制定出台市级层面更加细化、明确的执行办法和具体措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下陆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