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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李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管控防疫治疫药品和物质乱涨价现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疫情全面放开后,市场各药店防疫药品和物质价格飞涨,高出平时3~5倍,这一情况属实。造成这一乱象的原因是:国家对疫情期间的核酸和抗原检测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其它药品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由于放开比较突然,药品生产厂家、供应商和药店储备不足,造成了退热、止咳、止痛、止泻等药品严重断供,市场流通的紧缺药品经过多次倒手,多次加成,引起药价水涨船高,严重偏离了平时的药价水平,群众意见很大。
2022年12月7日以后,区医保局联合区市监局,针对市场药价开展了巡查,公开了举报电话,并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铜花南路某药店的乱涨价问题,但由于执法人手不足,上级又要求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保障药品的调配和供给上,所做的药价监管工作是微不足道的,为此,我们感到惭愧,并期望得到您的理解。
下一步,我们要从理顺医保部门职能入手,加大对防疫药品和耗材的监管力度。
一是要加大药价备案的力度。对存在价格涨幅或频次异常、区域之间或线上线下之间价格差异较大、流通环节加价明显超出合理水平、配送不到位等情况的药品,区医保局要函询相关经营者,要求书面说明情况。
二是加大对药品乱涨价的查处力度。对哄抬药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区医保局要约谈相关经营者,要求其说明药价变化原因,提供与药品价格成本构成相关的生产、经营、财务和产品流向等资料,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三是加大药品带量采购的力度。与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部门联动,组织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降低市民的购药成本。以药品经营者为对象,围绕质量、供应、价格、配送等方面的关键指标,研究推进可量化的药品价格诚信程度评价,探索建立量化评分、动态调整、公开透明的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四是加大对乱涨价案例的曝光力度。定期收集市民对药价的意见和反映,有针对性地调查市民关心的药品价格成本,公开曝光各类严重影响药品价格和供应秩序的违规失信案例,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引导形成合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