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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8-12 来源:下陆区城管局    

闫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当前垃圾分类推进情况。我区垃圾分类办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按照《黄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下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已督促我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大型超市、窗口服务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实施分类全覆盖,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以点带面、先试点后铺开的要求,现已在团城山街道的石榴园社区、青龙山社区、杭州东路社区,新下陆街道的康宁社区、团结社区、大塘社区、铜花社区等部分区域开展了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很好的积累了相关经验。我们已引进了专业市场化单位“上海博德尔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后期垃圾分类工作由该单位进行逐步铺开实施。

二是垃圾分类运输的现实问题。目前,我区环卫作业已引进市场化“上海博德尔环境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进行统一运营,该公司各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都已配齐,相应车辆每天运输,分别运送至厨余垃圾处理厂和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市级后端处理条件已成熟,“有害垃圾”我市城管委已与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我市环投兰德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可回收物”由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其他垃圾”由我市创冠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处理。由于垃圾分类工作及居民的习惯养成需要一个过程,居民暂时分类投放正确率还不高,所以未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分类运输。后期在各方的努力、法律法规的健全、居民习惯的逐渐养成等条件成熟时即可实现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

三是垃圾分类管理

1、按照“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文件要求,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可按“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分类设置,目前我区根据创文工作及垃圾分类要求,所有社区小区已配置分类容器,每个小区至少设置一组正规四分类垃圾回收点位,都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设置,其他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回收桶收集垃圾。

2、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通过引入资源带动社区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10月份我区引进了两家第三方垃圾分类服务企业:大冶“爱回收”和江苏伏泰纳故环保公司,其中大冶“爱回收”就是一家免费投放可回收智能机,并以积分兑换现金方式鼓励居民主动投放,达到循环利用效果的企业。该设备可将居民的快递包装盒、包装用纸、废弃书籍、报纸、复印资料用纸、纸袋,塑料类有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塑料瓶,金属类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牙膏皮,纺织品类包括旧衣物、床上用品如被单、被褥等进行回收,让垃圾变废为宝,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截至目前,爱回收在下陆地区已铺设135台智能可回收设备,平均每月可回收居民投递物品约195吨、投递人数约60800人、投递次数约71000次、折现人民币约152200元。实现垃圾资源再次利用。

3、垃圾分类是一项新的习惯,需要人们逐步去学习并自觉接受分类投放,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就尤为重要。我市已经启动市、区、街道、社区、物业五级联动机制,并结合“共同缔造”组织垃圾分类相关活动。截至目前,区垃圾分类办组织各街办(园区)和各社区积极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达60余场(次),大型培训活动12次,发放宣传海报和指导手册6万余份,在市级和区级相关新闻媒体报道垃圾分类信息达40余篇(次)。

4、垃圾分类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对人民不仅要宣传入脑入心,还要对有意不配合的实行惩戒机制。我市《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实行的是重教育、轻处罚机制。目前,我城区根据《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已对居民乱倒生活垃圾现象开处了6起告知单,并要求立即整改;对4户餐饮企业乱倒厨余垃圾开处了处罚单,同时对其个人和商户进行引导宣传,让大家对垃圾分类有更深刻的了解。

后期在人们的共同关注下,各级部门共同努力、各类宣传引导到位、居民习惯等逐渐养成条件时,我们的垃圾分类一定会很快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