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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陆公安分局老下陆派出所建设用地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

20201216日,区政府副区长江隆胜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下陆公安分局老下陆派出所建设用地工作专题会。会议听取了下陆公安分局关于老下陆派出所规划选址和土地使用等情况汇报,就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下陆公安机关是下陆区一支重要的政法力量,为我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维护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全力支持、鼎力相助和热情服务公安机关所队建设工作。

会议明确:1、原则同意由用地单位下陆公安分局与新街办老下陆社区签订用地协议,下陆区国土规划分局要在国土政策上给予指导,要做到合法合规。用地协议须于20201230日前签订到位。2、用地协议由下陆公安分局与老下陆社区商议确定,补偿金额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下陆区国土规划分局对补偿标准要严格把关,不得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3、本项目用地补偿范围明确为老下陆派出所3.64亩的补偿。范围之外的用地补偿,后期用地遵循“谁用地、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4、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清表工作由新街办负责,督促老下陆社区在2021131日前完成。5、涉及下卫收储地块的遗留问题以及原征地协议中的相关事项,由区住保局负责与市城发集团对接,确保下卫收储项目健康、有序推进。

参会人员:区政府办陆垂龙,新街办张智勇,老下陆社区谈加兴,下陆区国土规划分局方统中、朱永革,区住保局向刚,下陆公安分局傅峰、陈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