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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77262 发布日期: 2021-04-01 发布机构: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下陆区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压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强化监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高风险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在肉制品企业、超市开展放心食品公开承诺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 业和使用单位展开全面自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夯实,企业质量管理、风险排查等各项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落实部门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加强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谋划,强化监督检查,开展风险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记录。
二、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治理攻坚行动
3.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配合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开展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
4.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员陪餐制度;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5.实施重点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持续推进重点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6.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贯彻落实《黄石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面,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实行自查报告制度,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开展餐饮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鼓励创建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
7.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强保健食品标准、标签标识的管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生产经营、虚假违法宣传和广告、违规促销、电信诈骗、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相关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8.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采购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市场上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坚持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巩固多年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创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城市标准,成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10.防范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对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备案和公示,做到“鄂冷链”全覆盖并及时上传信息。
11.加强乳制品安全监管。乳制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0%完成整改,抽检合格率保持99%以上。加强和规范清真食品管理,维护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推进食堂规范化建设。加强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交通枢纽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
12.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提档升级。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提质壮大行动,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转型壮大一批”的总体思路,规范和引导全区食品小作坊有序健康发展;集中建设适合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集中加工区,满足人民群众对传统特色食品消费需求,助力食品产业做大做强。
13.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检验量达到3批次/千人,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验量达到1.5批次/千人。实行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加强蔬菜、水果、茶叶、饲料和水产品在种植、加工、流通环节中金属残留抽检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
14.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农产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信息会商交流,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有效预警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15.加强追溯体系、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快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步伐,完善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严格执行国家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和规范,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归集食品安全信息数据,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安全自查规范化、监督检查痕迹化、考核评价标准化。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治理行动
16.持续加强高风险产品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充分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疫苗、血液制品、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中药注射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儿童用药、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选医用耗材、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网红”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坚守药品安全底线。
17.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网络销售“两品一械”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专项检查,做好国家集采中选品种全覆盖监督检查,特别强化对低价中选品种或大幅降价品种的监管。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做好药品零售及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大排查,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的风险隐患。
18.根据相关工作方案或抽检计划,科学确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品种、规模和抽检环节,强化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跟踪抽检,提高抽检效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工作。链接企业、医疗机构及卫健、疾控、医保等部门的药物警戒网络,落实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
19.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从重处罚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行业禁入,处罚到人。
20.严厉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等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非洲猪瘟”疫情生猪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违法犯罪行为。
21.持续推进“长江禁捕”专项行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开展禁渔宣传教育引导,严格禁渔执法监管。持续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针对涉渔餐饮场所、水产市场、渔具商店以及禁捕重点水域,加强协调联动,开展高频度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
五、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22.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家“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23.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利用“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医疗器械宣传周”、“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科普宣传,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六进”活动,推广“减盐、减油、减糖”饮食观念,倡导理性消费、合理膳食、拒食野味、公勺公筷、光盘行动的良好习惯,向市民普及药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百姓药品安全意识。
黄石市下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