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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日期:2025-03-03
来源: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行政检查 频次上限 | 执法主体 |
1 | 对市容市貌的 监督管理 | 行政 检查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三十八条“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及各项规定,作为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的依据。” | 为避免重复检查,尽量减少进企业检查次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均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2024年未开展已上报检查计划表,区市场监管局未牵头实施;2025年已上报检查计划表,检查检查待牵头部门通知)。 | 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