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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石市墨斗山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 胡海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胡海红同志并黄石市墨斗山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按照区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下组函〔2025〕9号)的要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0月10日起,对胡海红同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胡海红同志及黄石市墨斗山学校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徐咏梅

审计组成员:叶丽娜、梅晔、夏青

保  密  员:叶丽娜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黄石市下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