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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2019年度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01089 发布日期: 2019-07-09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 所属机构:
关于2019年度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爱康医院下陆分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9】242号)和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于 2019年7月4 日,组织专家对我辖区6家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专家听取各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简要汇报,现场察看了实验室布局、场地和设备运行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文件,并与实验室管理及业务人员进行了访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单位均建立了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实验室人员均经过生物安全培训上岗,生物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保障了实验室的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爱康医院下陆分院
1、实验室分区不规范,无分区标识;2、部分制度未上墙;3、工作时未戴口罩、手套,未放置手消。
(二)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实验室分区不规范,未分区,无分区标识;2、无冰箱温湿度记录;3、无应急值报告登记本;4、制度不健全,且未成册和上墙;5、工作时未戴口罩、手套,未放置手消。
(三)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实验室分区不规范,未分区,无分区标识;2、无仪器分析保养记录;3、无应急值报告登记本;4、制度不健全,且未成册和上墙;5、工作时未戴口罩、手套,未放置手消。
(四)团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实验室分区不规范,未分区,无分区标识;2、无冰箱温湿度记录;3、无仪器分析保养记录;4、无应急值报告登记本;5、制度不健全,且未成册和上墙;6、工作时未戴口罩、手套,未放置手消。
(五)新下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有分区,但缺分区标识;2、无仪器分析保养记录;3、制度不健全,且未成册和上墙;4、消毒管理缺失;5、工作时未戴口罩、手套,未放置手消。
(六)东方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有分区,有标识,但不规范;2、医疗垃圾桶放置不规范;3、无仪器分析保养记录;4、工作时未戴口罩、手套,未放置手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监督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和监督管理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生物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省卫健委部门文件要求,认真了解和掌握实验室生物安全现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查。尤其是在现场督导检查中,针对出现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按照检查组意见要求迅速整改,不留隐患,杜绝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条例》和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管理体系,理顺关系,修订生物安全手册和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活动。针对这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取措施,持续改进,加大经费和人力的投入。
(三)加强培训,持证上岗。要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业务知识,并严格考核,保证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知识和实验室操作技能,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防范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保证安全,责任到人。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实验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实验室工作人员行为和从事实验室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技术规程进行。实验室负责人要制定专人监督检查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落实情况。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违反规定的实验室人员和开展实验活动要依照法律法规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