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关于征求黄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进利企...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3590 发布日期: 2020-05-07 发布机构: 下陆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关于征求黄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进利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各新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垂管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利企便民专项行动,并草拟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进利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利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至各县市区各部门征求意见。
《利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涉及的审批服务下放、“不见面审批”、信用承诺审批、精简实地勘验、放宽审批期限、“政务+邮”服务等重点工作事项,相关落实情况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将进行重点督查。现按要求征求汇总区政府各部门意见,以进行反馈。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抓紧研究,于5月7日(周四)上午11时前,将相关意见建议(盖章)反馈区政务数据局(联系人:张美玲,联系电话:5318466,邮箱1272010945@qq.com),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下陆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进利企便民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减少办事跑动和人员聚集,现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推进政务服务利企便民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利企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我市良好政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和跑动次数,帮助企业抓防控、促复产、解难题、寻突破,助力我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
二、行动内容
(一)加大审批服务下放力度。推进社会民生领域行政审批服务“全链条”下放,增强改革的精准度和含金量。推进老年证办理权下放至各城区,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街道办理,理顺市县两级医疗保障事权,将医保经办服务下放至区级办理。推进主干道门店招牌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城区下放到位,将“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等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全面取消18项社保领域证明材料,构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化管理模式。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二)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充分利用湖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平台办理。除涉密和敏感事项外,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对能够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引导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掌上APP在线提交申请办理;对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通过邮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对确需到实体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实行“一次办好、即办即走”,推行自助终端办理、线下预约办理、邮递材料办理。
(三)实行信用承诺审批。优化医保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及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参保信息修改等业务,探索试行容缺受理、事后补交材料措施。对旅馆业、食品餐饮连锁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交通运输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办,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疫情结束后一段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及时核发防疫期间的许可证。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
(四)大力精简实地勘验程序。对建设项目选址、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审批,在疫情期间采用卫星影像比对方式代替实地踏勘和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已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征求设计方案意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单独审查。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后,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对新改扩建项目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需要组织会议审查的事项,一律函审或远程网络视频会审,确需现场核查的,由企业承诺,疫情防控结束后再现场核验。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无法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 1个月内申报定检。对食品生产经营、小餐饮经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且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经企业书面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
(五)开辟审批专属绿色通道。对黄石扬子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对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进行重点帮扶,帮助提升建筑专包资质等级。对生产经营防疫用品、群众生活用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的企业注册登记特事特办,对隔离衣、隔离面罩等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产品备案,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资源、能源供应、交通物流、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疫情解除后补办有关手续,运用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推行“先建后验”。对市级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可采取电子版申请、先行审批,申请材料不全的,实行“容缺受理”、“信用承诺”及“以函代证”方式办理审批手续。
(六)适当放宽审批许可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对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3个月内办理,不视为过期作废。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矿权到期未能延续登记的,在疫情解除后六个月内补办延续手续。对涉及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以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船舶营业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疫情期间届满的,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安全生产许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导游证换证手续可延期半年办理。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等准入类职业资格,落实“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保安从业单位在疫情期间招聘保安员,可先行招录上岗,30日内组织培训申领保安员证。
(七)探索推进“一事联办”。将类型相近部门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分类受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通过梳理“二手房交易”、“房屋婚内析产”等17类热点事项办事流程,探索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一事联办”,推行场景式套餐服务。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开辟企业开办专区,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审批,通过“一窗受理”、“一表申报”、“一网通办”,真正实现企业开办5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打造“政务+邮”服务品牌。发挥邮政网点遍布、投递队伍强大、投递机制成熟等优势,积极探索“政务+邮政”服务模式,推进邮帮办、邮代办、邮直办。实行信用承诺、先办后补模式,对材料缺失的申请人发放“帮跑腿”专用信封,提供免费寄递服务,对车驾管业务、执业(经营)资格到期延续或变更、缴存备案等一批高频便民事项邮政代办服务,对个税完税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等一批简易便民事项邮政直办服务,健全“提交申请、委托代办、快递送达”服务体系,助推“不见面审批”落地,帮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或不跑腿。
(九)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安排。对于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急需的交易项目,特事特办,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作用,推行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实施电子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大力推行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
(十)及时回应群众企业诉求。进一步畅通群众企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45”公共服务热线社情民意晴雨表功能,打通优化政务环境的“肠梗阻”。加大12345热线平台分办、交办、督办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12345市长热线的综合服务能力,对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诉求、意见和建议,要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热线工单任务,要严格督查督办,提高办理质量,确保群众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总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利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查,压实责任。加强检查指导、督查监管力度,对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慵、懒、散、慢、推、拖”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出重拳、下狠手,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营造干事担当的强大气场,实现群众和企业满意程度明显提高,政务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将政务服务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