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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东方山街道办事处2021—2022年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05569 发布日期: 2021-11-17 发布机构: 东方山街道
文 号: 文件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救灾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东方山街道办事处2021—2022年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中心:
现将《东方山街道办事处2021—2022年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下陆区东方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7日
东方山街道办事处2021—2022年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景区旅游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黄石市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特制订东方山街道办事处2021—2022年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辖区范围内所有社区。
二、考核目标
重点围绕《东方山街道办事处2021—2022年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评分细则》)工作内容进行考核,促进各社区进一步压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高标准完成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考核体系
(一)年度考核内容
对照《考核评分细则》按节点推进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方式
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由考核组成员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应急办负责汇总排名,发布考核结果。
(三)年度考核得分构成
年度考核得分(100分)=组织领导(10分)+基础建设(35分)+日常管理(40分)+宣传工作(15分)
四、结果运用
1.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排名靠前的社区进行奖励,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资金5000元,第二名奖励资金4000元,第三名奖励资金3000元。
2.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社区,森林防火经费按全年经费的80%拨付,并全街道通报批评。发生火情受到市、区级通报的不纳入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3.年度考核结果排名由应急办提交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生效。
4.年度考核结果由应急办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社区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倾斜支持。
五、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班子成员负责社区森林防灭火考核工作,由应急办负责日常管理、督办考核。
二是强化过程管理。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及时通报反馈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社区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工作提档升级。
三是加强全面整治。各社区要各尽其职,守土尽责,及时整改火情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时限,尤其对于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限时整改到位。
附件:《东方山街道办事处2021—2022年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东方山街道办事处2021—2022年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考评方式 | |
一、组织领导(10分) | 1.建立建全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明确社区分管同志及具体负责人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工作职责。 2.落实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带班值班制度。 | 1.定期召开森林防火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安排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报送信息(3分); 2.规范管理使用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加大防灭火装备投入,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3分); 3.节假日及重点时段防火期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并实行火灾报告制度(记2分); 4.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分片包保山头责任制(记2分)。 | 现场考核查相关会议记录或文件 |
二、基础建设(35分) | 加强森林扑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标准配备执法和应急救援装备,按时高标准完成防火道及坟头杂草清除,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综合实战演练。 | 1.成立应急队伍,能够及时组织人员集结到位(记3分); 2.组建森林防灭火巡逻队,巡山护林员到岗到位,巡视记录齐全(记10分); 3.配备防灭火扑救装备物资齐全,能够定期保养维护,存放管理规范,确保防灭火设备正常使用(记5分); 4.及时清割防火隔离带(宽度不低于15米),按时间节点完成重点地段及坟头杂草清割;加强消防管网管护,定期巡查,确保水源正常使用(记10分); 5.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记2分); 6.参与上级组织的演练活动或定期开展实战演练(记2分); 7.工作档案资料齐全、有专人专档管理(记3分)。 | 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由街办应急办根据日常掌握情况评分 |
三、日常管理(40分) | 日常防灭火工作 | 1.防火员配备到位(记4分); 2.落实“五类人员”监管工作,重点对精神病人实施监管到位(记2分); 3.巡山护林员履职尽责,工作记录台账齐全,到岗率100%(记2分); 4.按时进行巡查,在节假日和高险情期间每日增加巡查频次,发现火情应快速上报,记录完整(记8分); 5.严格落实防灭火工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值守到位,无缺岗脱岗现象(记8分); 6.对重点地段、山头分片责任制落实到位(记6分); 7.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管理各项规定,火源管控到位,严禁桔杆焚烧,辖区内无违章用火现象发生(记10分)。 | 由应急办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评分 |
四、宣传工作(15分) |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森林防火氛围。 | 1.在重点区域张贴“森林防火戒严令”或相关通告(记2分); 2.及时更新制作防火宣传牌、宣传横幅(不少于5条)、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记2分); 3.在各进山路口处通过电子显示屏或小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记4分); 4.撰写森林防灭火工作信息简报及全年完成一篇森林防火宣传报道(记5分); 5.定期组织防灭火知识培训,辖区居民防灭火知晓率达100%(记2分)。 | 由应急办日常考核 |
五、考核奖惩 | 辖区内全年无火情发生 | 1.依据实际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和分配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对发生重大火情事故参照“一票否决制”机制执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