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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团城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90430 发布日期: 2021-09-17 发布机构: 下陆区团城山街道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2021年团城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
现将《2021年团城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年团城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共下陆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下陆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中共黄石市委关于推进清廉黄石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定于今年9月在全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清廉下陆 树新风正气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部署安排,聚焦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区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聚焦推进清廉下陆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安排,重点组织开展“五项活动”:
(一)开展“纪法同行”集中学习活动
1.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学习活动。(责任单位:街道及各社区党组织,完成时间:9月)
2.街道及各社区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要通过专题报告会、支部主题党日、支部党课等形式,深化党纪法规专题学习,使党员干部自觉在制度和规矩下工作生活。(责任单位:街道及各社区党组织,完成时间:9月)
(二)开展“清廉下陆”共建共享活动
3.围绕《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黄石市委关于推进清廉黄石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公开栏,深入宣传清廉湖北、清廉黄石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具体部署。(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工委、各社区,完成时间:9月)
4.贯彻落实“清廉下陆”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社区、清廉家庭建设,把清廉文化建设贯穿始终,动员社会积极参与。(责任部门:党政办、社事办、经济办、纪工委、各社区,完成时间:长期)
5.加大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力度,用好“大舞台”、“首善下陆”微信公众号、“红色文艺轻骑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载体,充分宣传展示推进清廉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积极成效,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党政办、社事办、各社区,完成时间:9月)
6.找准当前在挖掘、传播、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下一步推进红廉文化建设的工作安排,打造一批红廉文化精品。(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工委、社事办、各社区,完成时间:9月)
7.重点推进“清廉社区”建设,以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社区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为“清廉社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工委、经济办、财政所、社事办、各社区,完成时间:9至11月)
(三)开展“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
8.把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抓实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责任单位:街道及各社区党组织,完成时间:长期)
9.继续开展“三以”活动。巩固“思想破冰、引领发展”主题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等成果,用好省市警示教育片、忏悔录以及铜花社区家风家教馆、区纪委监委廉政教育基地、孔雀苑社区“十进十建”示范点等资源、阵地,坚持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深化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以案资治,推动相关领域、行业一体整改。(责任单位:街道及各社区党组织,完成时间:9月)
10.通过开展案例宣讲、通报曝光案例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精准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从严治家、廉洁齐家,督促依法、公正、廉洁用权。(责任单位:纪工委,完成时间:9至12月)
(四)开展“清廉有为”作风提升活动
11.做好换届风气监督相关工作,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排除,对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不用,让清廉有为成为选人用人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工委、社事办,完成时间:9月)
12.讲好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活故事。积极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工委、平安建设办、各社区,完成时间:9月)
13.积极开展“两访三谈”,即对2020年以来受到处分或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回访,对青年干部进行一次家访;对2021年新任公务员、新提拔干部、新进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工委、各社区,完成时间:9月)
14.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对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为民服务等方面涌现出的模范代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工委、各社区,完成时间:9月)
15.开展“青年干部话清廉”主题活动,各党组织通过开展座谈会、征文等活动,组织青年干部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感想、提建议,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出谋划策。(责任单位:街道及各社区党组织,完成时间:9月)
(五)开展“护航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16.聚焦省委九次全会、市委十三次全会、区委十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紧盯各党组织责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和省市区委系列措施落地落实、下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首善城区系列措施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完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廉洁高效建设等关键点,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工委、各社区,完成时间:9月)
17.加大对在进一步强化作风保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各部门、各社区立足职责定位,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辖区企业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党政办、经济办、社事办、各社区,完成时间: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社区、部门要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合力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二)突出活动实效。要聚焦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高质量开展好“宣教月”活动。要注重提炼总结,强化宣传报道,在新的探索实践中做好新发展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三)强化检查督查。要履行好监督职能,紧盯形式主义不放松,加强对各社区、各部门“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通报,确保活动全覆盖、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