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遴选2026年下陆区第一批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6年下陆区第一批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有效开展下陆区项目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培训质效,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8号)、《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等文件精神,拟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开展项目化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1、培训规模。本次遴选的承训机构可承接下陆区项目化培训项目,具体包括服装缝纫工、裁剪工、整型工、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5个项目(工种),计划培训300人(详见附件1)。
2、考核评价。承训机构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评价,对在岗职工开展培训的,重点评估该项目培训后6个月内的取证率。对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培训的,重点评估该项目培训后6个月内的就业创业率。根据取证情况的人数及就业创业情况给予补贴。
二、培训对象
项目化培训对象面向有劳动能力、有培训和就业意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劳动者(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一)下陆区企业在岗职工,并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二)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八类人员”)。
三、培训要求
项目化培训对象包括企业在岗职工、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针对“八类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及课时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针对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按照不少于20课时标准执行。申报“八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机构需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在申报期内向我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评审。我局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培训能力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培训课程项目和培训承训机构。
(三)公示。入选机构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报要求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黄石市下陆区项目化培训申报表》(附件2);
(二)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师名单、教师相关资格证书、聘书等证明复印件;
(四)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师资配备、考核方式、技能评价、就业去向等);
(五)黄石市下陆区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诚信承诺书(附件3);
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4至2026年4月28日
申报地点: 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18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303室
咨询电话:0714-6577558
